自编曲课题及编曲要求
本届展演比赛的“自编曲”课题是将组委会提供的歌曲改编成电子琴乐曲并演奏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请从相对应的组别中自选一首歌曲,将其改编成电子琴独奏乐曲;重奏组需改编成4台琴演奏的电子琴重奏乐曲。由参赛选手在半决赛时演奏。
二、乐曲的时长:初级组不超过2分钟,中级组不超过3分钟,高级组不超过4分钟,重奏组不超过4分钟。
三、请报送单位于2009年8月1日前将参赛选手的改编曲乐谱(一式七份)统一邮寄至组委会。乐谱上请署名选手姓名及报送单位。
组委会地址: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办公室收
邮编:100125
四、以下各组别的每首歌曲都提供简谱并附有音频,仅供改编时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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